项目概况
广安区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广安区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4: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5: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若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本项目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的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承诺本项目采购产品涉及医疗器械的,所投产品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交货时提供所投产品注册或备案证明材料。
(3)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注:如经核实属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响应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非联合体参加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采购包2:
(1)(1)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若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2)本项目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的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承诺本项目采购产品涉及医疗器械的,所投产品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交货时提供所投产品注册或备案证明材料。(3)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注:如经核实属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响应处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非联合体参加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采购包3:
(1)(1)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若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2)本项目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的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承诺本项目采购产品涉及医疗器械的,所投产品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交货时提供所投产品注册或备案证明材料。(3)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注:如经核实属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响应处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非联合体参加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采购包4:
(1)(1)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若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2)本项目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的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承诺本项目采购产品涉及医疗器械的,所投产品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交货时提供所投产品注册或备案证明材料。(3)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注:如经核实属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响应处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非联合体参加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采购包5:
(1)(1)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若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2)本项目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的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承诺本项目采购产品涉及医疗器械的,所投产品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交货时提供所投产品注册或备案证明材料。(3)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注:如经核实属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响应处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非联合体参加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民康街1号
联系方式:**********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金牛高新技术技术产业园区兴科中路**号3层**3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四川同创建设**
电话:**8-********
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