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沽源县公鸡淖湿地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第十三标段(游客中心一、游客中心二、山体绿化及其他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沽源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沽行审立字[****]**号、沽行审招核字[****]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坝上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河北坝上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BLXM-****-**工程名称:沽源县公鸡淖湿地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第十三标段(游客中心一、游客中心二、山体绿化及其他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地点:沽源县公鸡淖周边。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m2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游客接待中心一、游客接待中心二、巡护点一至五、山体绿化及其他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前完工。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沽源县公鸡淖湿地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第十三标段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及技术标准和要求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情况的承诺函; 3.1.3信誉要求:“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无需提供,以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1.4其他要求:其他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特别注明:本项目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本项目评标采取远程异地评审,即评审专家分别在主副评标室对本项目进行评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第三方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标段名称:沽源县公鸡淖湿地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第十三标段(游客中心一、游客中心二、山体绿化及其他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付费主体:投标人收费金额(元):****
招标人:河北坝上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地址:沽源县平定堡镇西围子中环路大街**号,联系人:胡浩宇,电话:**********9,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卜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聚合一街5号院9号楼1层****,联系人:赵张会,电话:**0-********。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监督部门名称:张家口市沽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 电话: ****-******6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