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HB******7 |
|---|---|
| 项目名称 | 松滋市新江口街道振兴东路9号的土地 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属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松滋金松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2.**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一一个人中心一一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3.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转让方委托的荆州市楚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项目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楚信资评第(****)**3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4.转让资产的房产证及土地证过户到受让方名下即视为完成资产移交。标的移交后发生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由受让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