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HB******5 |
|---|---|
| 项目名称 |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房屋建筑物、管道及机器设备项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1,**8.**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2、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保管、移交、拆除、装卸、运输、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3、转让方提出:(1)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第****号)中与转让资产相关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所转让资产的现状、瑕疵不持任何异议。(2)本次转让资产是依据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第****号)《固定资产评估明细表》中所列资产移交部分资产,详细信息请阅《房屋、管道沟槽、设备转让拆除固定资产明细表》。受让方须在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房屋、管道沟槽、设备转让拆除固定资产明细表》中对应资产的清点并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毕,资产移交前的安全保管责任由转让方负责,资产移交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3)受让方须按照《产权交易合同》和《安全环保管理协议》的要求,在移交完毕之日起**个自然月内完成本次转让标的的拆除、装卸、运输等工作,并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在拆除、装卸、运输等工作中产生的相关费用。(4)受让方或其委托拆除方在拆除、装卸、运输本次转让标的行为中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转让方的监督、管理、考核和处罚。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和《安全环保管理协议》,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一一个人中心一一支付订单。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5、本次转让标的应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