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SC******5 |
|---|---|
| 项目名称 | 宜宾高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持高新区一批电力废旧物资处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宜宾高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5,**4,**3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转让标的以四川源禾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按实物现状处置,该批资产以统价结算。挂牌价格为**1.****万元/含税(税率**%)。2.本次标的涉及废旧电缆主要包括铝芯电缆共**项。具体物资详见《资产清单》。标的实物资产在现场以实际交割现状为准,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3.本次处置为受让方自行装运,处置资产不存在担保租赁、抵押。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探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意向方受让方在签订《标的现场查勘确认书》后方可报名,如有疑问,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前向转让方提出。受让成功后现场按资产现状进行交付,不影响本次成交及成交价格。(注:本次看货时间统一于成交截止前一个工作日9:**在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高捷园区金润产业园**号楼下集中进行看货。)4.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瑕疵及公告内容,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移交。5.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标的的装卸、搬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建渣清运、倒场费用、环境保护费、清场费用、运输费用、青苗补偿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负责,在此过程中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承担。6.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并签订《资产搬运安全协议》。在装卸、搬迁过程中需满足政府对消防、环境、安全卫生等相关要求,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受让方承担。7.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受让方清场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一切责任,同时要保证转让方、当地居民的建筑物及农作物不能受到损坏,一旦出现损坏情况,受让方要对转让方进行经济赔偿。8.对于已经拆除下来物资,受让方在交易成功,签订《交易合同》并支付交易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装运。对于未拆除电力废旧物资,转让方提前2日告知,在相关单位拆除当日受让方必须配合当日进行装运,拆除后的物资由受让方负责保管、看守。如有丢失受让方自行承担后果.9.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悉知转让方拟订的《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当天,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万元整,该保证金待所有废旧物资完成清理、装卸、清场等施工作业且无安全事故、无争议后**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涉及到相关产生的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其他事项详见《交易合同》**、现场踏勘有关信息:(1)现场踏勘联系人:侯健波(2)联系电话:**********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