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SC******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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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雅安市雨城区朝阳街**号2栋8层**号(假日广场)住宅转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雅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0,**6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转让标的暂未办理产权证,且不涉及抵押。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做好充分的了解。并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在报名前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二、本次转让标的转让方承诺在收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的1个月内完成资产的移交,并在**个月内负责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等相关手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依法各自承担。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向受让方出具正规发票。三、转让标的所有权证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的成交以及成交金额。四、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物,并充分了解标的物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物结构、租赁情况、权证过户、转让标的物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五、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购房条件,且不违背中国境内的房地产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约定导致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所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六、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相关资产移交手续,根据双方确认的移交时间作为租金、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的结算时间点,即在移交时间以前的租金由转让方享有,在移交时间以后的租金由受让方享有;在移交时间以前的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负责向承租户催缴,在移交时间以后的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与承租方自行协商交纳。七、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等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