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人民医院信息系统机房升级搬迁项目设备采购,招标人为灵寿县人民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企业**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信息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灵寿县人民医院信息系统机房升级搬迁项目设备采购。供货周期:**天。实施地点:灵寿县人民医院院内。质量标准:合格。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灵寿县人民医院信息系统机房升级搬迁项目设备采购,具体为设备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 信誉要求:信用中国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地点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其他
电话:****-********
电子邮箱:****
十、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 灵寿县人民医院信息系统机房升级搬迁项目设备采购 | 0 | 无 |
十一、联系方式
| 招标人:灵寿县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坤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灵寿县 |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号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范旭杰 | 联系人:王良 |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