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前大河生态引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前大河生态引水工程(施工)已由 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0%,项目法人为 宁波市镇海经济开发区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波市镇海经济开发区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建一座引水泵,设置两台水泵单台流量为****立方每小时;铺设一根****米的直径**0毫米出水HDPE管,同步实施供电线路、岸墙修复等附属工程;建设地点:镇海区蛟川街道前大河,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为****万元,计划工期**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前大河生态引水工程(施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5.2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镇海经济开发区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镇海区镇宁东路**8号金锚楼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宝龙广场1幢**楼
联 系 人:梁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