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东阳市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G****-HW****-ZFCG**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东阳市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序号 | 采购内容 | 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
| 1 | 禽畜肉、水产及冻品、鲜蔬、水果、米面油、干货调料、豆蛋奶制品、饮料及其他食品等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 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阐述。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执行之日起1年或合同实际发生金额达到项目预算金额(以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优先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优先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本项目中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注: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在“投标人要求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不予受理、答复。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东阳市税务局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翠竹路**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街****号
联系方式:钱女士、谢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