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 经报宾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宾阳县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1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
1、出让编号为JC**2 4 -**号地块(宾阳县 新圩 镇 三塘村委 集体建设用地**2 4 -**地块)位于 宾阳县 新圩 镇 三塘村委三塘村 , 宗地号为: ************JB****3 ,宗地实际出让面积 ****.** 平方米(合 7.**** 亩) ,土地批准用: 工业 用地 ,出让年限为 **年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容积率 ≥0.8 且≤ 3 ;建筑密度 ≥ **% 且≤**% ; 绿地率 ≤ **%; 建筑间距、退距需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项目所需行政办公集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计容总建筑面积的**% 。 所交的 竞买保证金 为人民币 ** 万元,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 **.** 万元,每次加价最低增幅为人民币 2 万元。
(注:其他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不接受自然人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仍存在欠缴本县土地出让价款和在本县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均不可申请参加。
三、本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按出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我局委托宾阳县自然资源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负责组织本期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授权其确认申请人竞买资格及成交确认。
五、 本期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 4 年 ** 月 ** 日至**2 5 年1月2 2 日到 宾阳县自然资源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获取有关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 自**2 4 年1 2 月 ** 日8时**分起至**2 5 年1月2 2 日**时**分止 到 宾阳县自然资源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 **2 5 年1月2 2 日 ** 时**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我局指定银行账户。
报名地点:宾阳县宾州镇金城路**号。
联系电话:****-******0(蒙婕)、 ****-******8 (黄振华)
七、 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自**2 5 年1月1 5 日8时**分起至**2 5 年1月 ** 日**时**分止。
地点: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八、 查询网址:****** (宾阳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
宾阳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宾阳县自然资源局
**2 4 年1 2 月2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