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文化中心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北仑区文化中心智能化工程已由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仑发改基【****】**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北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0㎡,总建筑面积****4.2㎡,地上建筑面积****8.**㎡,地下建筑面积****5.**㎡。主要建设内容为北仑大剧院(包含****座大剧场、**0座小剧场、**0座报告厅)、北仑区文化馆、地下停车库、配套用房及室外附属设施。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新碶长江路东侧,区府路以北,四明山路以南,东侧紧邻凤凰山商业街和北停车场。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智能化工程施工承包及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要求。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工程承包方式:专业承包。
2.3施工总工期:**0日历天。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天内进场并开工,与本项目土建工程及其他各专业工程同步实施,满足现场施工进度和本项目竣工验收计划的要求。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同时须无条件配合总承包单位实现质量目标(确保“钱江杯”,争创“鲁班奖”)。安全要求:合格并确保获得“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北仑区文化中心智能化工程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5.2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灵江路**6号门户商务大楼**楼
联 系 人:柳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号**楼
联 系 人:刘辉、程立波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