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莲花富民至寨里段新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G**2莲花富民至寨里段新建工程 已由 赣发改投资 【 **** 】 **1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莲花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 金为 国债及县财政统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 起于莲花县良坊镇富民 村 ,顺接现状既有G**2道路(对应桩号K****+**1),折向西南采用新线绕避县城,沿线途经玉带溪,于良坊镇白渡村附近下穿拟建的长赣铁路,在下坊村附近穿越中节能光伏基地,后经南湾村、莲江、泰源村 、 梅州村,琴亭镇的望山村、白岭村、白马村、白马河,终于琴亭镇寨里村附近与G**9相接(对应G**9号K****+**8、G**2桩号K****+**0.**9)。利用既有G**9共线(共线里程3.**3公里)接回老G**2,接回G 3 **号****+**1(G**9桩号****+**5),路线全长**.**9公里。本项目共设置桥梁大桥**2米/2座、中桥**米/1座 ; 涵洞**道、通道**道,平面交叉6处,人行天桥2处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5米(下穿长赣铁路处**米,桥梁与路基同宽),设计速度为**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0;其它技术指标采用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2项目投资:总投资约 ******.** 万元。
2.3招标范围:
设计: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含详勘 、 详测) 、协助设计评审、施工图红线放样、交通组织措施方案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工程施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建设,直至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标段划分: 两 个标段。
一标段为路线号:K****+**1-K****+**0段,路线里程 8.**9km。
二标段 为 路线号:K****+**0-K****+**0.**9段,路线里程5.**km。
2.5计划工期: 总 工期 ** 个月,缺陷责任期 ** 个月,保修期 ** 个月。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耐久和安全性应满足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要求,经招标人同意,报主管部门审批获得通过;
2.6.2施工质量要求: 合格; 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设计资质: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
3.2.2施工资质: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3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以下所有人员必须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3.3.1项目经理: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年龄 ** 周岁及以下 ;
3.3.2项目总工: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 ** 周岁及以下 ;
3.3.3设计负责人: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年龄 ** 周岁及以下。
以上人员需提供 与本单位签订的 劳动合同及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 标。不能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资格审查时应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5财务要求
近三年 ( ****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前一天 ) 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书。
3.6信誉要求
3.6.1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6.2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
3.6.3近三年( ****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前一天 ) 内工程勘察设计中或工程施工中不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或 骗取中标 的 情况 ;
3.6.4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5在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C级(含)。
3.6.6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 近三年 ( ****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前一天 )内无围标串标、谋取中标、弄虚作假、项目转让违法分包等行为, 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书 。
3.7本项目 投标人 只允许 参与 1 个标段的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 月 ** 日至 ****年2 月 ** 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非自动评审业务子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布公告,投标单位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开标过程采用不见面电子的形式。投标人如遇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问题可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0-**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2 月 ** 日 9 时 **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变更、答疑在江西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莲花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7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7
监督单位:萍乡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6
| 资质等级要求 |
| 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均需满足: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资格审查时应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
| 财务要求 |
| 一标段、二 标段投标人均需满足: 近三年( ****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前一天)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书。 |
注: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的是联合体牵头人。
| 业绩要求 |
| 一标段投标人应满足: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前一日)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2.6亿元以上或单项合同公里数达到6.2km以上的公路项目施工业绩。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和合同,时间以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
| 二标段投标人应满足: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前一日)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8亿元以上或单项合同公里数达到4km的公路项目施工业绩。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和合同,时间以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
1 、业绩证明必须提供原件 扫描件 。
2 、 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 信誉要求 |
| 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均需满足: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 ① 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 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 ③ 近三年(****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前一天)内工程勘察设计中或工程施工中不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或骗取中标的情况; ④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在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 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C级 (含) (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江西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赣交建管字〔****〕**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未列入 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上一年度评价结果名单的,其信用等级应按B级 ”确定。 ⑥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前一天)内无围标串标、谋取中标、弄虚作假、项目转让、违法分包等行为,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书。 注: 其中第①②③⑥项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第 ④ ⑤项须提供有效网页截图彩色打印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的材料均由牵头人盖公章)。 |
| 人员岗位 | 数量 | 资格要求 |
| 项目经理 | 1人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年龄 ** 周岁及以下 |
| 项目总工 | 1人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 ** 周岁及以下 |
| 设计负责人 | 1人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年龄 ** 周岁及以下 |
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均需满足:
注: (1) 项目拟派的所有人员必须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2)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a.若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则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b.若合同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c. 在建合同工程未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 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业主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 合同工程”。
(3)“在建项目”的地域及投资性质界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建设项目。
(4)以上人员必须提供 劳动合同 和 开标当月前 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5) 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由承担施工的联合 体成员提供,设计负责人必须由承担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6)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要求中标人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