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说明事项 | 项目交易条件、要求等说明 一、项目情况 此次挂牌标的物为市公安局2台闲置特种作业车辆,分别如下: 标的物一:粤L****5三力牌重型罐式货车,车辆识别代号:LGAX5D**2E******6,发动机号码:********,车辆行驶里程****公里。 标的物二:粤L****7炎帝牌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车辆识别代号:LGDCW**L8EB******,发动机号码:********,车辆行驶里程****公里。 二、交易底价 标的物一:粤L****5重型罐式货车:6.**万元; 标的物二:粤L****7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2.**万元。 三、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竞价方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正常工作日:9:**-**:**,**:**-**:**; 看样地点:惠州市惠博大道**8号。 特别提醒:车辆按现状转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五、其他说明 (一)成交候选人产生后,请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结果公示日。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结束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先自行汇款成交款到指定的收款账户,汇款完成后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市交易中心产权部办理成交手续。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办理成交手续则取消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和市公安局出具的协助办理函等相关材料自行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三)车辆过户涉及的所有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具体费用请竞价人于竞价前至相关部门查询清楚,与转让方无涉。车辆交接前,如有未缴纳的罚款或相关法规规定车辆需具备的手续(含年审、年票、罚款等)未办妥的,由转让方负责。 (四)成交买受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过户和交接手续。 (五)车辆在权属变更手续办结后,才办理交接。 (六)车辆号牌按规定不能转让。 (七)车辆照片请点击“实物图”查看。转让合同、产权成交款收款账户、中标方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等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 (八)咨询电话:王警官,**********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