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双福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污水管网整治工程 已由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审﹝****﹞**2号(项目代码:****-******-**-**-******)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双福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资金及项目单位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双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 工程 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该项目选址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对双福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处理能力6万m 3 /d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出水水质由一级B标准提升至地表水准IV类水水质指标。主要工程内容为:1.改造现状生物池,新增粉末载体及精确曝气,配套粉未载体投加、回收系统;2.将现状三期高效沉淀池改造为磁混凝沉淀池,提高运行规模至6万m 3 /d;3.建设配套电气自控工程;4.改造中水回用水池及泵房;5.改造厂外污水管道 。
2.3 本次招标项目 建筑安装工程费 估算金额: 约****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8万元 。
2.4 招标范围: 对施工图的经济性、合理性进行把控;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直至缺陷责任期的“四控两管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等的监理。其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施工图(含变更、补充设计)所示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作业及其交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 甲 级资质 ;
3. 1.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 业绩、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招标人: | 重庆市双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昊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团结湖大数据智能产业园1号 | 地址: | 重庆市大渡口区新山村街道东风村**栋**号 |
| 联系人: | 涂老师 | 联系人: | 王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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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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