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对位于仙居县城北西路 8 号东 1-3 间底层商铺的房屋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物位置:(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位于仙居县广源副食品有限公司招租包括:
| 标的物 | 位置 | 面积(平方米) | 最低限价(元/年) | 备注 |
| 1 | 城北西路 8 号东1-3间底层 | **3.** | ****3 | 共三间 |
(具体标的物位置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
二、租赁期限:5 年。租赁房屋以实际交房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如招租人因原承租人原因迟延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同意迟延开始使用,并不追究招租人迟延交付的责任。
三、租金:标的物租金按年计算,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租金为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从第四年开始按上一年基数每年递增3%,以此类推。
四、对承租人的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在房屋出租竞价截止前到现场查看租赁房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房屋出租竞价截止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房屋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承租人不得违法经营。
3.承租人使用所需的各种手续(消防、环保、安全等)自行办理。
4.租赁的房屋不得经营食宿、餐饮(含烧烤)类、易燃易爆、有害有毒及国家或行业规定禁止的产品。
五、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六、招租办法:
设有保留价,详见招租文件。
七、招租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1 月6 日**时**分报名截止前,持营业执照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3.在竞价截止日期前,招租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八、竞价时间及地点
1.参加竞价的截止时间为:****年1月6日**时 ** 分。;
2.竞价地点为: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 ;
3.逾期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竞价的,取消竞价资格。
九、联系方式
招租人:仙居县广源副食品有限公司招租代理机构: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仙居县 地址: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
邮 编: ****** 邮 编:******
联系人: 徐京联系人:顾烨
电话: **********6电话/传真: ****-********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