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中学食堂、艺术楼报告厅、正学书院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EP-LBGC********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璧中学食堂、艺术楼报告厅、正学书院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灵璧中学食堂、艺术楼报告厅、正学书院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灵发改审批【****】**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璧中学,招标人为灵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灵璧县境内。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灵璧中学食堂、艺术楼报告厅、正学书院的升级改造工程。
2.3计划工期:**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3.**元。
2.8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提供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且须提供投标人企业所在地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社保缴纳时间至少包含****年**月至**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企业注册人员数量要求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安徽省住建厅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企业注册人员网页截图(投标截止日前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相关截图的、截图中注册人员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年1月**日9时**分。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
4.3.1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1.**7.**2:****/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
(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7)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1月**日9时**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6.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管股 | ****-******5 | 钟灵大道与广场西路交口 |
7.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1.**7.**2:****/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1.**7.**2:****/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璧中学
地址:灵璧县磬山北路与杨河中路交口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号
联系人:金工
电话:****-********、**********8
电子邮件:****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_灵璧县钟灵大道与广场西路交口处_
电话:_****-******5_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