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临泉县韦寨镇双创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 临泉县韦寨镇双创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二、项目编号: LQ****GC****
三、首次发布时间: ****年**月**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1 分包中 ?不允许修改为:?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需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实施单位,须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分包。分包金额要求:以具体分包合同中具体合同金额为准。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要求,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可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2、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中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工程全部内容。修改为: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3、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中有关获取时间、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内容,均由“****年1月2日9时**分”更正为“****年1月9日9时**分”。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特此通知!
招标人(签章)
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