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阜阳段跨黑茨河、颍河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 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阜阳段跨黑茨河、颍河防洪影响补偿工程
二、项目编号: FY****SL****
三、首次发布时间: ****年**月4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1.4.5缺陷责任期,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澄清为:1.1.4.5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 **.2 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包括根据第 **.3 款约定所作的延长。缺陷责任期: 合同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2.本次澄清修改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的澄清、变更、补充及答疑前后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
招标人(签章)
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