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概况:
( 1 ) 项目编号: LZSFZC******9-HY(2)
( 2 ) 本项目 1 个包, 采购 无人机设备 一批。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 序号 | 申请人资格要求 | 申请人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①有效期内); 注:“三证合一”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①有效期内)。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比选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 提供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诺函。 |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
| 4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
| 5 |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承诺函。 |
| 6 | 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 提供承诺函。 |
| 注:本次比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
三、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人,到四川 恒亚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联系工作人员: 陈女士 ,电话:****- ******9 。
比选工本费为 3 **.**元(人民币)/份 ,(比选文件 售后不退 ,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购买 比选 文件公司名称与投标公司名称必须一致)。
获取 比选 文件时,请将以下文件带到现场:
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 比选 文件证明材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间为:自**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上午9:**-**:**,下午**:**-**:**(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 。
四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3 0 分(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比选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申请文件。
五 、比选地点: 四川 恒亚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六 、本比选邀请公告在 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泸州市纳溪区丰乐镇皂角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陈 先生
联系电话: **********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恒亚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泸州市龙马潭区莲花池街道金带路**号**栋**1室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