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垃圾焚烧运营服务特许经营权
项目招标文件澄清1
致:各投标单位
现对本项目做如下澄清:
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第3.2条财务要求原内容为: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并提供****年-****年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注:1.****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年**月**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2.****年未出审计报告的单位,提供****、****、****年审计报告。
现澄清为: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 被取消,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并提供****年-****年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注:1.****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年**月**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2.****年未出审计报告的单位,提供****、****、****年审计报告。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承诺函(内容符合上述要求,格式自拟)。
招标文件与之相关内容相应变更,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澄清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与本次澄清修改不符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本次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6
招 标 人: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饶河县迎春街**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方 式:**********0
招标代理机构:中北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四街**5-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更多信息请访问: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项目招标文件澄清1
致:各投标单位
现对本项目做如下澄清:
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第3.2条财务要求原内容为: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并提供****年-****年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注:1.****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年**月**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2.****年未出审计报告的单位,提供****、****、****年审计报告。
现澄清为: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 被取消,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并提供****年-****年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注:1.****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年**月**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2.****年未出审计报告的单位,提供****、****、****年审计报告。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承诺函(内容符合上述要求,格式自拟)。
招标文件与之相关内容相应变更,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澄清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与本次澄清修改不符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本次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6
招 标 人: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饶河县迎春街**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方 式:**********0
招标代理机构:中北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四街**5-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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