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工程建设地点: 贺州市境内 。
2.2 工程规模 : 治理以富川瑶族自治县葛坡镇林桂村为起点,八步区铺门镇河南村为终点的贺江,长度约**km,其治理的防护标准主要根据防洪减灾总体目标、任务要求和防洪保护对象重要性,协调防洪减灾与经济发展关系,按照统筹协调的原则,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布局、洪水淹没范围及威胁程度,充分衔接《珠江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网建设规划》等规划,依据《防洪标准》(GB****1-****),基于分区确定防洪标准的原则,提出与沿江区域高质量发展及防洪保护对象地位相匹配的防洪标准。初步匡算总投资**.5亿元,共涉及富川瑶族自治县、钟山县、平桂区、八步区等4个县区。
2.3 服务期限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取得本项目施工图完成批复之日止,其中相关阶段设计成果提交时间要求如下: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交工作计划或工作大纲并完成汇总技术要求。
(2)****年 2 月 ** 日前,中标人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 3 月 **日 前完成可研批复。
(3)****年3月**日前,完成相关专题编制。
(4)****年4月**日前,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成果,相关专题批复或出具意见。
(5)****年5月**日前,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批复。
(6)其余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根据招标人确定的时间内完成。
2.4 招标范围: 包含 项 目可行性研究 阶段勘察(测) 设计; 专题( 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含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移民安置大纲及移民安置专项规划、 地质灾害评估、 文物调查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水工程规划同意书,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安全监测、数字孪生 ); 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 阶段勘察(测)设计 , 同时,要求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文件的批复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 (注:上述内容如有在实际工作中不需要开展,则不纳入合同结算金额。)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同时具备①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通过审核的咨询企事业单位(专业服务范围:水利水电) ; 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