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付庄村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付庄村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滨海新区杨家泊镇付庄村****.5亩耕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对于连续两年撂荒土地的情形,村委会无偿收回该土地,且地上物等相关设施由所有人在**天内自行处理,过期该地上物将归村集体所有;种粮补贴按照流转亩数(****.5亩)进行发放。2.由村集体或上级部门在不妨碍农业生产的前提下对于土地进行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改造等情形,承包人不得阻拦、妨碍工程进度。3.对于燎荒、焚烧秸秆等行为要明确禁止,受让方须另行缴纳秸秆焚烧保证金**元/亩/年,承包期结束后返还。4.不能改变土地原有性质,承包期间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严格控制耕地“非粮化”,保证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禁止在耕地上违规建设农业生产辅助设施。5.地下水禁采后,土地承包者应自觉遵守压采政策,积极发展节水型农业,自行解决水源转换问题。6.风险提示:本项目流转期限为 **** 年 1 月 1 日 至****年 ** 月 ** 日,不满 1 年按 1 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主体 | ||
| 转出用途 | 农业种植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5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