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蓝田县**7省道两侧主要节点人居环境提升整治(玉山至汤峪段)改造项目已由蓝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蓝发改审发〔****】**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天丞伟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外立面改造门头牌匾及发光字**7米、外立面粉刷****0平方米、拆除原有门头牌匾**0米;庭院环境整治土地整平****0平方米、垃圾清理****立方米、外购种植土****立方米,安装不锈钢仿竹木篱笆****米、石材道牙****米、钢结构造型格栅景墙2处,原景墙翻新彩绘**5平方米、草皮更新**8平方米,砌筑红砖挡墙**米、毛石挡墙**2立方米、花坛圆石**1.5立方米、圆石景墙**立方米,钢构刷漆**平方米、混凝土路面****平方米,沿线绿化栽植乔木**棵、灌木**棵、花镜**0平方米、小灌木**0平方米,拆除原破损不锈钢篱笆**0米、原道牙**0米、原花坛**5立方米、原挡墙**立方米;水陆庵十字节点环境整治透水混凝土园路铺装**5平方米、园路石材收边**0米、隔离墩**个、防腐木桥2座、绿化工程****平方米、砌石井1座、新建排水渠**2米、φ**0混凝土排水管5.7米。;
2.2 项目地点:蓝田县;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蓝田县**7省道两侧主要节点人居环境提升整治(玉山至汤峪段)改造项目;标段编号:E**********ccIkJUFwE**1;标段类型:施工;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蓝田县**7省道两侧主要节点人居环境提升整治(玉山至汤峪段)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外立面改造门头牌匾及发光字**7米、外立面粉刷****0平方米、拆除原有门头牌匾**0米;庭院环境整治土地整平****0平方米、垃圾清理****立方米、外购种植土****立方米,安装不锈钢仿竹木篱笆****米、石材道牙****米、钢结构造型格栅景墙2处,原景墙翻新彩绘**5平方米、草皮更新**8平方米,砌筑红砖挡墙**米、毛石挡墙**2立方米、花坛圆石**1.5立方米、圆石景墙**立方米,钢构刷漆**平方米、混凝土路面****平方米,沿线绿化栽植乔木**棵、灌木**棵、花镜**0平方米、小灌木**0平方米,拆除原破损不锈钢篱笆**0米、原道牙**0米、原花坛**5立方米、原挡墙**立方米;水陆庵十字节点环境整治透水混凝土园路铺装**5平方米、园路石材收边**0米、隔离墩**个、防腐木桥2座、绿化工程****平方米、砌石井1座、新建排水渠**2米、φ**0混凝土排水管5.7米。;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标段名称:蓝田县**7省道两侧主要节点人居环境提升整治(玉山至汤峪段)改造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标段名称:蓝田县**7省道两侧主要节点人居环境提升整治(玉山至汤峪段)改造项目,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申请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中登记企业信息,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4)申请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申请人不得在全国各类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为推动工程项目电子化交易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工程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的开发建设,请各投标人积极使用工程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1 请申请人于****年**月**日 **时**分**秒起至****年**月**日 **时**分**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下载资审文件。
4.2标段名称:蓝田县**7省道两侧主要节点人居环境提升整治(玉山至汤峪段)改造项目,资审文件不收费;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1标段名称:蓝田县**7省道两侧主要节点人居环境提升整治(玉山至汤峪段)改造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标段名称:蓝田县**7省道两侧主要节点人居环境提升整治(玉山至汤峪段)改造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6.1标段名称:蓝田县**7省道两侧主要节点人居环境提升整治(玉山至汤峪段)改造项目,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6.2标段名称:蓝田县**7省道两侧主要节点人居环境提升整治(玉山至汤峪段)改造项目,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家。
6.3标段名称:蓝田县**7省道两侧主要节点人居环境提升整治(玉山至汤峪段)改造项目,资格审查会议形式: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7.1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7.2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1)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2)提出异议的方式:《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提出,邮箱:****、传真:**9-********。
7.5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7.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7.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元),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要求缴纳,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等,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要求进行,鼓励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蓝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天丞伟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北街**号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长乐东路民政局家属院一号楼二单元****号 |
| 联系人: | 闫军 | 联系人: | 王秋宁 |
| 电话: | **********8 | 电话: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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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蓝田县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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