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区域内征收项目地上物拆除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 延吉市区域内征收项目地上物拆除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申请材料通过核验,且招标文件费到达指定账户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1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JLJY****-CG**4
2.项目名称:延吉市区域内征收项目地上物拆除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 本项目为无预算服务采购,以旧房拆除残值冲抵拆除旧房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5 . 最高限价 : 无
6 .采购需求:
(1)招标内容: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一家房屋拆除单位对延吉市区域内征收项目地上物进行拆除、清理及外运,并对拆除区域进行场地平整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内容)。
(2)服务范围:
①拆除:对项目范围内地上附着物进行拆除,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等;
②清理:对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杂物等进行清理外运,并对拆除区域进行场地平整;
( 3)标段划分: 1个标段。
(4)服务地点: 延吉市区域内
(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招标人服务要求。
7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2年。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且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履约 能力 ;
( 2) 投标人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 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 上一年度(**2 3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 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7)投标人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须提供网络截图 );
( 8 )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9)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网络截图);
( ** )登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办事指南中相关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联系电话: **********7 。
( **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 4 年 ** 月 ** 日至****年**月 ** 日(北京时 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 2 :**时,下午**:**时至1 7 :**时。
2.地点:本项目采取网络发售文件的方式。
3.方式: 凡有意参加 投标 者, 须 将 加盖公章的 以下材料 原件 扫描 件 (PDF格式)发送至**********@qq.com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考本公告附件 1 );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如 投标人 发送的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小时内(自代理 机构 收到 投标人 发来的材料时间开始计算)告知 投标人 进行补充、修改, 投标人 须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购买 招标文件 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资料合格的 投标人 邮箱。 投标人 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连同 招标文件 费银行转账凭证,加盖公章后扫描(PDF格式)回复发送至上一条指定的信箱。
4 . 招标文件 每套 **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投标人 应将上述款项以转账方式从 投标人 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并到达代理机构账户(转账备注需注明XX项目第X标段招标文件费),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及开户银行如下:
开户名称:吉林精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 **** **** **** ******
5 .代理机构在确认“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无误及招标文件费到账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年1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 ****年1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
3.地 点: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2室),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6-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 3万元 的 投标 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电子保函。
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时,招标人另行组织采购。
4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延吉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地址:延吉市天池路****号
联系人: 吕艳威
电话:****-******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精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天池路3号楼3单元**2
联系方式:****-******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彬
电话:****-******5
吉林精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 ** 月 **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 。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委托期限内,投标人应保证其授权委托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确保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