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年迎春灯饰安装项目(重新比选) 竞争性比选 ,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垫江县市政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 公开竞争性比选 。
2.1 建设地点: 招标人指定位置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安装范围包含高速路下道口、牡丹大道(红星美凯龙)、黄沙转盘、国土局转盘1、2、南阳公园广场、锦绣公园、武装部、体育文化公园、中心广场、牡丹湖公园广场、国色广场、长安大道与文笔大道交汇点、玉鼎大道和三合大道交汇处、凤山隧道入城、凤山隧道出城、南阳隧道入城、南阳隧道出城、人民路、南内街、明月大道澄溪镇入城、明月大道澄溪镇出城、新民入城方向1、新民出城方向1等**处安装节点。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 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迎春灯饰材料(设备)采购、制作直至安装到位、验收合格投入正常使用(含维护期的防盗管护维修、故障排除、日常巡查、绿植保护等工作)到拆除回收(含拆除)全过程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比选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等。
2.5 工期要求: ** 日历天(本项目须在****年1月 ** 日前完工亮灯,每延迟1天处以违约金2万元);灯饰、绿植的管护期限:从完工开始到2 ** 5 年 5 月 1 日前(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标段划分(如有):/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资质 或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垫江县市政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重庆渝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垫江县工农路**8号(桂溪小学旁) | 地址: | 重庆市垫江县桂西大道西湖小区 |
| 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人: | 朱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5 | 联系电话: | **********7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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