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丰都县龙兴坝-名山组团引调水工程 已由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丰都发改发〔****〕**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引调水工程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债券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丰都县保合镇、十直镇、树人镇、名山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工程是以城乡供水为主,兼有构建供水保障管网体系、完善城乡供水一体化数字智慧管理平台、进一步提高供水保障、巩固乡村振兴成果的任务。工程起点位于龙兴坝水库下游总干管闸阀处,通过重力流输水至名山组团,输水采用埋管+隧洞明管型式,线路平面投影长度**.**4km。其中,输水管道穿越高山时采用隧洞中布设钢管型式,即隧洞明管型式总长9.**km;钢管采用埋管型式总长**.**4km,输水工程配套相应附属建筑物 。
2.3 本次招标项目 投资估算金额: ****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 工程费估算金额 : ****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 合同估算金额: **8.**万元
2.4 招标范围: 完成丰都县龙兴坝-名山组团引调水工程初设阶段勘察设计并协助配合完成报批工作。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天内出具初步设计成果并报批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 丙 级及以上 资质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兴隆路**号 |
| 联系人: | 邱老师 | 联系人: | 程愿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