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酉阳县苍岭镇大河口至石泉苗寨公路路面改造及安防工程 已由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 酉阳县苍岭镇大河口至石泉苗寨公路路面改造及安防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酉阳发改 投 〔**2 4 〕 ** 号 ) 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以 《关于 酉阳县苍岭镇大河口至石泉苗寨公路路面改造及安防工程 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酉阳交〔****〕 ****** ) 批准, 项目业主为 酉阳县桃花源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酉阳县****年财政衔接资金**0万元及江北对口发展资金**0万元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酉阳县桃花源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1 建设地点: 酉阳县苍岭镇大河口村。
2 .2 项目概况与 建设规模: 该项目采取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油化大河口至石泉苗寨公路3.1公里,四级公路,宽度6.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含安防配套设施(公路护栏2.4公里)。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万 元。
2 . 4 招标范围: 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 . 5 工期要求: **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 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酉阳县桃花源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凡宇(重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州古城 | 地址: | 重庆市垫江县太平镇渝巫路**号原地税综合办公楼**1-2-8 |
| 联系人: | 许老师 | 联系人: | 周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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