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镇儒林中学二期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
项目名称:九江镇儒林中学二期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1月3日9时**分
一、答疑内容
1、关于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要求,公告的要求是: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年 6 月至 **** 年 ** 月,而 二、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的要求是: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 年 7 月至 **** 年 ** 月。到底是以哪个为准?
回答:关于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年 6 月至 **** 年 ** 月为准。
二、澄清修改内容
1、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项目编号:A**-******-****-****-**,现修改为项目编号:A**-******-****-****-**-**。
2、现就《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二、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 6.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 年 7 月至 **** 年 **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 二、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 6.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 年6月至 **** 年**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镇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广东隆之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恒德一路 5 号中富创意产业中心1栋 ****、**** 室 |
| 联系人:叶工 | 联系人:徐工 |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 日期:****年**月**日 |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