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水市第十六中学建设项目 已由 衡水 滨湖新区 行政审批局 以 衡水 滨湖新区 行政审批局 关于衡水市第十六中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衡 滨 审 投资审字 【****】 **0 号 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彭杜村乡中心校(建设单位)、融创(河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和统筹区本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衡水市第十六中学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 河北省衡水市红旗大街以西,侯店路以南 。
建设规模: 衡水市第十六中学教学楼、1#门卫、2#门卫、看台、水泵房,用地面积:****5.**平方米,建筑面积:****8.** 平方米 。
计划工期: **3日历天
招标范围:同建设内容及规模
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资金和统筹区本级资金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补充: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
(1) 未在“信用中国”网 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行为(《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无需附截图,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2) 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保证金 ;
(3) 项目经理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资金证明(** ** 年以来 任意一 个月的社会缴纳证明);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年**月**日**:**至****年**月**日**:**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 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 ( 北京时间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开标后 _ ** _ 分钟 之内(以本项目电子开标系统时间为准)。
开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六开标室 、优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5.4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上发布。
7.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彭杜村乡中心校(建设单位)、融创(河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联系人:李永成 ****-******0、 刘蒙 ****-******9;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鼎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刘晨宇 ****-******4; 接收方式:纸质文件直接送达。
8.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7
电子邮箱:****
9.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衡水市第十六中学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工程 | 投标人/供应商 | **** |
**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彭杜村乡中心校(建设单位)、融创(河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鼎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衡水市彭杜乡彭杜村 | 地 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南大街与胜利西路交叉口西南**米雷霆创业大厦南区**3室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接受异议): 李永成、刘蒙 | 联 系 人:刘晨宇 |
| 电话(接受异议): ****-******0、****-******9 | 电 话:****-******4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账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