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 项目 重庆市黔江区甘溪水库工程 已由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 改革 委员会 以 黔江发改委函〔****】** 7 号 批准建设,项 目业主为 重庆新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市水利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重庆新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黔江区五里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小(1)型水库一座,总库容**4.5万m 3 。主要建设工程为水库大坝枢纽工程和灌溉供水工程组成。其中:大坝枢纽工程包括拦河大坝、溢洪道、取水设施组成;灌溉供水工程分总干管、蓬东支管、五里支管,管道总长**.**km,坝后下游右岸建设处理规模****t/d水厂1座 。
2.3 本次招标项目 投资估算金额: 约****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 工程费估算金额 : 约 ****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 合同估算金额: 约**3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照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 阶段 (含预算) 的 勘察设计工作和后期服务 ( 包含地质编录、变更、现场设代等服务 ) 。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
(2)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 乙 级及以上 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重庆新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黔江区城东街道解放路**9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兴隆路**号 |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人: | 张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3-********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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