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CQ**************4 |
|---|---|
| 项目名称 | 迪庆藏族自治州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宿体验投资性房产拍卖会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迪庆藏族自治州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1,**0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 转让说明事项 | 特别规定一、报名时须缴纳保证金**0万元(大写:贰百万元整)。二、此次报名条件限定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三、该房产由迪庆藏族自治州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年5月**日与迪庆益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为****年6月1日至****年**月1日。竞得人在竞得该房产后须继续履行《民宿体验馆房屋租赁合同》。竞买人在成功竞得该标的且完成产权变更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需与原甲方办理《民宿体育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方(甲方)的变更手续。如竞得人终止履行该合同的,应按照《民宿体验馆房屋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同条款第六条第1点,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迪庆益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装修的所有投入进行评估,在扣减使用年限及计算折旧日后,由竞得人同迪庆益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协商补偿对迪庆益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造成的投入损失及运营损失。四、自《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需支付成交价款**%的款项,剩余**%款项在完成不动产过户后 ** 天内支付缴清。五、竟得人逾期未支付交易价款,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买受权,不予退还竟买保证金。六、证照办理过程中发生的交易税,正常的手续费等均由买卖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七、起拍价(保留低价)不包含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设施、设备投入等费用。迪庆藏族自治州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0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