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 县鑫森 林业 有限 公司 廖坑林场山地租赁 公告
新干 县鑫森 林业有限公司 定于 ****年1月7日 上午 9 : 3 0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 林权交易子系统( 网址:******) 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转让新干县鑫森林业有限公司廖坑林场培山山场租赁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编号:CQ[****]XG ** 号
二、标的概况
培山 山场 坐 落在 新干县 鑫森 林业有限公司廖坑林场, 林权证号 为 干府林证 字 (** ** ) 第********** 号 ;宗 地号************8KDYMSY****2 。 山场 坐标 为 : 东 : ********/******3、 南 : ********/******1、 西 : ********/******0、 北 : ********/******0 标的界址详见地形图 。 小班面积约 ** 亩 。 权属性质为国有, 租赁 期 5年 截止至**2 9 年**月**日 ,转让 起始价 ****** 元(设保留价),竞买保证金 ****0 元 。 交易时间**2 5 年 1 月 7 日 9:** 时 。
三、竞买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不得参加本次标的竞价)均可报名。
四、交易方式: 电子竞价方式转让,加价幅度(竞价阶梯)为 **** 元,自由报价时长 ** 分钟,延时周期 **0 秒。
五、展示时间和地点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 5 年 1 月 7 日止。
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 4 年 ** 月 ** 日至**2 5 年 1 月 6 日 ** : 0 0时止(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地点: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进行网上报名。竞买保证金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的银行账户(要求同名)转账至如下账户。开户名称: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 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 。(交易资格取得以保证金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七 、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 )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 登陆 ”,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林权流入方”,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接 登陆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 登陆 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如对网上交易系统不知悉,请拨打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0-**8-****]
八 、竞买须知
1、标的 物 按总价竞拍, 起 始 价及成交价均 不含 林木采伐、搬运、 上下车力资、维修公路、运输、办证等环节中的所有税收和一切费用, 以上环节所涉 税、费 均 由 买受 人承担。
2、有意竞买 者 应在交易之前,自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标的物的现状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标的数据仅供参考,以实际数量为准,如有出入,不增减成交价款。
3、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照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保证金只能在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5、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 [**0-**8-****] 。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6、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
受系统限制,当有效报名人数只有一个时,无法进行电子竞价,标的作流标处理。
7、交易服务费 缴纳 标准:成交后,买受人需按(赣发改收费【****】**2号)文件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缴纳标准为成交价款的1.****%。
8、成交后,受让人应在成交公示期满后3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及 交易服务费缴 。 成交价款汇入业主 方 指定账户,交易服务费缴入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付清所有款项后,交易双方应在3日内签订《 活立木采伐 销售 经营权转让 合同》,签订合同前 买受人 还需向转让方缴纳竞买总额5%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1万按1万收),此款直接转入业主 方 指定账户。若受让人未按时付清上述款项或签订《 活立木采伐 销售 权转让 合同》则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收回标的物另行转让。
9、 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交易中心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受让人的竞买保证金在受让人按规定付清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交易中心收到转让方出具的退款函后,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
**、 免责条款:交易中心对于本项目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竞 受人应在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的现状、数量、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中心针对本次交易项目现场勘察的数量等情况介绍也仅供 竞 受人参考,不为项目标的物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 新干 鑫森 林业 有限 公司 所有。
九、联系方式
1、新干 县鑫森 林业 有限 公司: 杨先生 : **********2
2、新干县林业局: 裴先生****-******0
3、 吉安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干分中心 :朱先 生 ****-******9
新干 县鑫森林业有限 公司
**2 4 年 ** 月 **日
新干县廖坑林场 培山护林点林地租 赁经营权 转让 协议
甲方:新干县 廖坑 林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发展林场经济,盘活固定资产,经公开 竞价 , 乙 方竞得 新干县廖坑林场培山护林点林地租赁经营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并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1、 租赁 范围、面积: 新干县廖坑林场培山护林点林地坐落 在新干县 溧江镇唐家村培山 。 产权为廖坑林场国有所有,林地面积 约 2 0亩,使用权为廖坑林场所有。 四至坐标为 东:********/******3南:********/******1 西:********/******0 北:********/******0 山场 具体范围及四址详见示意图。
2、 租赁 期限:期限为伍年,自**2 5 年 月 日至** ** 年 月 日止。
3、 租金及付款方式: 5年总租金 为 元。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4、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招租,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5、乙方在合同期间,须妥善维护 场地 的正常使用,租赁期间维修费用归乙方负责。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拆除原有建筑或新建厂房厂棚,也不得随意硬化场地。
6、乙方须依法依规经营,不得利用合同场地进行非法经营。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因经营产生的污染事故、工伤意外及第三方索赔等所有风险,甲方不承担乙方租赁期间发生的任何责任。
7、乙方生产经营若需办理相关手续,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8、 本合同 期满后 ,如再次招租,乙方未能继续取得该场地租赁使用权,不得继续进行任何生产经营,须在 ** 日内将 可搬离的机器 设备 、产品材料等 资产自行拆除 搬离 。 如乙方在期限内未将其资产拆除运走,则视为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9、在合同期内,如因政府有关部门征收、国家工程建设需要,本合同无条件中止,甲方不给予任何补偿。乙方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甲方退回未使用期的租金。
**、乙方固定资产投资及税收列抵甲方招商引资任务。
**、乙方在 租赁经营 期间,必须加强防火和安全生产管理,杜绝事故发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自行中止。
**、期满后,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约行为,甲方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新干县鑫森林业有限公司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