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昌图县税务局食堂采购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鑫文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华夏新华城一期门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XSW****CG**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昌图县税务局食堂采购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约**0人单位职工食堂就餐需求。包括但不限于畜禽肉,蔬菜及食用菌,蔬菜加工品,水果、坚果加工品,水产加工品,薯类,豆腐及豆制品,熟肉制品,鲜蛋,腌菜,干杂调料,粮油制品,乳制品等配送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履约地点:(1)县局机关;(2)第二税务所;(3)八面城税务分局;(4)老城税务分局;(5)宝力税务分局;(6)三江口税务分局;(7)双庙子税务分局;(8)亮中桥税务分局;(9)泉头税务分局;(**)四合税务分局;(**)金家税务分局。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根据履约情况,采购人对供应商供货服务质量满意并验收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0号)中规定的“批发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号、财政部《司法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鑫文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华夏新华城一期门市)
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领取,电子文件同时免费发送。投标人须在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内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单位信息:登记信息包括台下内容:1、单位名称;2、授权人姓名;3、授权人联系电话;4、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与代理机构沟通联系电话:**4-********;电子邮箱:****。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鑫文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华夏新华城一期门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二)投标单位需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一份递交至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华夏新华城一期门市。
报名材料要求如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正反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含法代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预算金额:**8万元/年,以后年度按批复预算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昌图县税务局
地址:铁岭市昌图县
联系方式:刘先生、**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鑫文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0号1-4华夏新华城门市
联系方式:李女士 、**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