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4ZJ******5 |
|---|---|
| 项目名称 | 浙江大洋兴和食品有限公司**%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舟山远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舟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8,**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协议转让(非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逾期无效。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竞买方,则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3.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4.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产权交易中心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5.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转让方联系人:吴女士;联系方式:**********7。6.本次股权转让管理层不参与受让。7.标的企业原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须按时在“浙交汇”平台登记报名、交纳保证金、参于竞价,否则视同放弃优先购买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转让不涉及转让标的企业的职工安置。2.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