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SDZR****** |
|---|---|
| 项目名称 | 山东依智科技产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昌邑市润昌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昌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转让比例 | **.5 |
| 挂牌价格 | 1,**0.**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根据转让方要求优先购买权人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交易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到产权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同意按照产权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信息披露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就非优先购买权人意向受让方的报价即时行权,未即时行权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乐正方会师会审字(****)第**1号和第**3号《审计报告》及黔恒晟评报字(****)第G**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投资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继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投资转让标的所带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