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 **号)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以挂牌方式 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要求
GC****-**0 地块位于青秀区那安快速路东侧、邕宾路南侧、合坡路西侧;出让蓝线图编号为 NNCR************3号,宗地号为************GB****6,实际出让面积为****4.**平方米(折合**.**2亩)。土地批准用途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年。
该地块产业类型应符合 “现代物流业”第二十九条“现代物流业”第2款:农产品物流配送设施建设,农产品、食品、药品冷链物流,食品、药品物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服务。第5款:物流信息技术开发与应用:物流信息服务技术、货物跟踪识别定位技术、智能仓储分拣配送技术、物流信息安全技术、货物温湿度感知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开发及建设,数字化第三方物流交付平台建设,智慧物流技术及装备研发应用。第7款: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城郊大仓基地、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建设与运营,城市物流所需的公共仓储及车辆停靠、装卸、充换电等配套设施建设。
控制性指标:通用仓储类物流强度 ≥2万吨/年 ? 公顷,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冷冻货物物流强度≥2.5万吨/年 ? 公顷,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容积率> 0.8且≤1.3,建筑密度>**%且≤**%(含堆场占地),绿地率>5%且≤**%,建筑高度≤**米。物流仓储用地配套的行政办公、值班室、宿舍食堂等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不超过7%且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严禁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仅允许业主自用,不能销售与转让。
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青秀区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审批号:(青秀)****-****]的规定执行。
GC****-**0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 ** 万元 /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 **9 万元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 、 公开出让方式
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 竞买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至****年**月**日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申请)。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申请人可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当日(****年**月**日),报名地点仅设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报名时间为:上午9时至**时和下午**时至**时**分。竞买保证金必须在****年**月**日**时**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二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年**月5日8时至****年**月**日上午**时**分。
五 、 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到南宁市自然 资源局门户网站( ******)自行下载本期出让文件。
六 、 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公开出让活动由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承办。
七、联系方式
(一)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地块咨询联系人:莫雅婷、齐邦龙
联系电话: ****-******9、******1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 ****-******5、******2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 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二)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梁现
联系电话: ****-******6
联系地址:南宁市悦宾路 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楼****办公室
八、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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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