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由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市城投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0% ,招标人为乐清市城投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乐清市经济开发区,地块东侧为 经三路,西侧为沙川村,北侧隔河为纬二十路,南侧为沙头山,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建筑限高:≤** 米(** 米≤住房建筑高度≤** 米),容积率:≤2.5 ,建筑密度:≤**%(住房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用地面积****1㎡,总建筑面积约****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地下建筑面积约****6.**㎡;其他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书。
2.2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及优化、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弱电、通风、消防、人防、环境保护、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景观、建筑亮化、装修、智能化、基坑支护、BIM技术应用(如需)、光伏、泛光、燃气等所有专业设计(不包含高压配电)及施工期间配合等直至工程竣工备案的设计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本次招标估算设计费为**1.9万元。
2.3 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完成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近五年(****年7月1日至今)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0㎡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且在注册有效期内)。
3.4其他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4.2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在“******)”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及CA办理》,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index.html)。
5.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 澄清、 修改、 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时间安排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乐清市城投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联信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号总部经济园6幢**楼 | 地址: | 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号总部经济园1幢**楼 |
| 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人: | 林女士 |
| 电话: | ****-******** | 电话: | ****-********、**********6 |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