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宁夏亿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吴忠市太阳山正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据评估报告载:1、截止评估基准日,宁夏亿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吴忠市太阳山正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缴资本金额为**0.**万元,实缴资本金额为0.**元。依据《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未到位注册资本转让时,公司所有股东未到位部分也应并入公司净资产参与所有者权益分配。本次评估结论考虑了股东实缴资本的影响,本次评估确认部分股东权益价值的方式为: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基准日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值+应缴未缴出资额)x该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该股东应缴未缴出资额。,2、宁夏亿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宁夏宏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 ****年1月向宁夏亿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借款8,**0,**0.**元,合同中未约定借款利息,截至评估基准日账面余额5,**0,**0.**元,截至评估报告日,仍有3,**0,**0.** 元尚未偿还,评估人员以评估基准日账面金额列示,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该期后事项的影响。,3、根据宁夏亿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宁夏亿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固废填埋场项目投资协议》,吴忠太阳山开发区一般固体废弃物填埋场项目用地,由协议的甲方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提供,使用期限为填埋项目结束,宁夏亿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该宗土地权属证明资料,我们对后续可能产生的问题及影响无法确定。对于该宗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宁夏亿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产权归其所有的权属说明。截至****年8月**日,宁夏亿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块土地计提了耕地占用税 **9,**2.**元,我们对计提金额的准确性及是否需要真实支付无法确定,本次评估以经审计后的账面价值列示。,4、本次房屋建筑物评估结论不含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5、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吴忠太阳山开发区一般固体废弃物填埋场项目中固定资产构筑物(1号贮存区),设计填埋库容**.5万㎡,经评估人员现场勘察,结合宁夏亿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宁夏华图测绘有限公司于****年6月出具的库容方量测绘技术报告,剩余可填埋库容7.**万㎡,本次评估根据剩余库容计算1号贮存区成新率。,6、在本次评估过程中,因受客观条件及测量手段限制,对隐蔽工程中的建筑物基础等无法进行详细勘察,评估时仅依据宁夏亿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资产管理人员介绍的情况进行核实判断。,二、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专项审计报告;(3)****年度审计报告;(4)****年**月财务报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截至****年8月**日,转让方应缴纳注册资本金**0万元,已缴纳0元。本项目成交后,由受让方履行上述注册资本的缴纳义务,受让方须于办理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之时将**0万元实缴到位。2、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3、本项目存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涉及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受让的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4、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5、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7、本项目成交后,转让方负责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企业工商变更程序。8、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9、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意向受让方须按照附件《承诺函》内容参与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