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平顶山市东环路南延(长江路—黄河路)工程—改移工程(改移高压线塔、变压器、线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平采磋商-****-** |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平顶山市东环路南延(长江路—黄河路)工程—改移工程(改移高压线塔、变压器、线杆)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6,**1.**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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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建设地点:平顶山市东环路南延(长江路-黄河路); 5.2建设内容:东环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处,拆除2基**KV大弯矩终端杆及附属设备(高刀、避雷器及横担4组,线路横担6套、耐张串**串,电缆保护管4根),1基用户电缆下线杆(电杆1基,横担3根,瓷瓶9支,避雷器及横担1套,电缆保护管1根),**KV双回路电缆线路(2***0米,终端4套);破坏型拆除。新建2基**KV大弯矩终端杆及附属设备(同上拆除),1基用户电缆下线杆及附属设备(同拆除);**KV双回路电缆线路(2***0米)及电缆涂塑钢管保护管(4***0米含备用2根);电缆终端4套。开挖**0*深*****长度**0米,主干电缆敷设通道及两端2座电缆井等; 5.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4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和磋商文件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5.5标段划分:1个标段; 5.6工期:**日历天; 5.7保修期:1年 5.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 |||||||||||||||
| 6、合同履行期限:至保修期结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等;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没有在建工程(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无在建承诺书须经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亲笔签名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信用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5其他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2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接受其它形式。潜在供应商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 办理CA证书:******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各供应商可以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代理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 5、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信用代码:********MB1N****0Q 联系方式:****-******1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长安大道 | |||||||||||||||
| 联系人:张先生 | |||||||||||||||
| 联系方式:****-******6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中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东路**9号1号楼**层****号 | |||||||||||||||
| 联系人:贺小翠、吕银萍 | |||||||||||||||
| 联系方式:****-********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贺小翠、吕银萍 | |||||||||||||||
|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