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莱州市农村公路安防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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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 ****年莱州市农村公路安防提升工程施工 已由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莱审批投【****】**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莱州市地方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年莱州市农村公路安防提升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护栏C级、道口标柱、标志标牌、校车标牌、黄闪灯、校车标线、农村公路标等。施工现场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自行踏勘现场。 2.2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项目说明、工程技术要求、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招标人要求为准。 2.3项目地点:该项目位于莱州市三山岛街道、文峰路街道、文昌路街道、永安路街道、金仓街道、城港路街道、土山镇、夏邱镇、郭家店镇、虎头崖镇、平里店镇、沙河镇、朱桥镇、金城镇、驿道镇、柞村镇、程郭镇等镇街。 2.4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6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安全目标:项目实施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7招标控制价:**6.**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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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全部标段: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2)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近三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投标人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务院、有关部委及山东省交通、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3)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4)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4号)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该报告作为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内容,在开标现场公示。投标单位对提供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5)根据鲁交发【****】**号文规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为D级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3.4业绩要求: ****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载明的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项**0万元以上的道路安防工程或道路新建(或大修)工程中含**0万元以上的安防工程。 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烟财〔****〕**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上述中小企业,须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或提供的声明函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投标文件无效处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0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
| 4.2.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1月**日上午9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州分中心4号开标厅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3。 5.3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发布媒介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
| 7.其他 | ||||||||||||||||||
| 1.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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