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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龙街道雄鑫地块污染处理工程修复效果评估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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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龙街道雄鑫地块污染处理工程修复效果评估

(招标项目编号:****-******-**-**-********3)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宝龙街道雄鑫地块污染处理工程

项目编号:****-******-**-**-******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政府:**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宝龙街道雄鑫地块污染处理工程修复效果评估

招标项目编号:****-******-**-**-********3

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 **:**:**至****-**-**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通讯地址 龙岗中心城清林中路**3号
经办人 王婷
办公电话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 单位名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子安
办公电话 **0-********
手机号码 **********2
电子邮箱 ****

四、详细公告内容

宝龙街道雄鑫地块污染处理工程修复效果评估【标段编号:****-******-**-**-************】

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效果评估工作包括依据法律法规及环保治理相关规定,编制关于宝龙街道雄鑫地块污染处理工程修复效果评估的工作方案;根据甲方及政府部门要求的修复目标值,对宝龙街道雄鑫地块范围土壤和地下水开展第三方检测评价和编制《宝龙街道雄鑫地块污染处理工程修复效果评估报告》(下称《效果评估报告》),《效果评估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效果监测(如有);与建设单位及修复实施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配合项目推进,确保宝龙街道雄鑫地块污染修复工作按时完成,及该地块从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咨询和指导意见,在宝龙街道雄鑫地块按照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的技术要求编制的《效果评估报告》能够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和备案,并协助完成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工作。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6.******万元
工程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
拟采用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投标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报名。联合体合作方需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各方的工作分工、权益份额等。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业绩要求 /
其他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五、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 ****** )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 ****** )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 ****** )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 ****** ),或咨询热线****-********转2(服务时间9:**-**:** **:**-**:**)、****-********(服务时间**:**-**:**)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 )。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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