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王卜庄镇/丁家木村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王卜庄镇丁家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王卜庄镇丁家木村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王卜庄镇丁家木村**3亩耕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地块已通水、通电。在承包期内,由承包方负责缴纳**3亩供、排水费及电费。2.该地块用途为种植业,建议种植水稻。在承包期内,**3亩耕地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归承包方所有。3.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如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4.承包期满后,承包方必须将土地恢复原貌交回发包方。5.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或其他合法企业征地、占地,青苗损失补偿归承包方所有,征地费或占地费归发包方所有,征地或占地后导致承包方不能在继续承包的,由发包方退还剩余年限的承包费。6.承包方在承包期间不得在土地上进行建筑等非农化、非粮化行为。不得焚烧秸秆,如因焚烧秸秆被通报或处罚,发包方不得开出社会化托管服务或秸秆粉碎离田等类似证明。7.承包期满后,承包方未清除地上物视为自动放弃,归发包方无偿所有。同时承包方不得撂荒,不得进行取土、卖土等非种植行为。8.本项目设定保证金,保证金为**万元。在项目挂牌期间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在项目成交后保证金转为承包价款。承包费缴纳方式为分期付款,签订合同时缴纳****年**月**日至****年**月**日的承包费,于****年**月**日前缴纳****年**月**日至****年**月**日的承包费。9.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须缴纳履行合同保证金5万元(履行合同保证金在承包合同时间内不计算利息),****年**月**日前缴纳****年承包费时可抵扣。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