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中都皇故城保护展示综合提升项目(明中都皇故城承天门保护展示)监理
答疑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明中都皇故城保护展示综合提升项目(明中都皇故城承天门保护展示)监理”(项目编号:czfygc******-**9)招标文件的答疑及澄清内容发布如下:
1、删除须知前附表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要求中的:“待项目中标后,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提供投标时所配置的全部监理人员证书及养老保险证明(同总监养老保险要求)供发包人核验比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或所提供的人员不满足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提请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2、须知正文3.5.5条款中:“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调整为:“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中标无效。”
招标人名称:凤阳明中都皇故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仁爱路**0号
联系人:宋主任
联系方式:****-******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
联系人:汪一鸣、郑志伟、卜旭东
联系方式:**********8、**********6、**********0
凤阳明中都皇故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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