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由琼海市水务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海南致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的琼海市再生水利用工程(项目登记号:X******************1),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开标时间定于****年**月**日**:**。因本项目评标办法分值要求有误,现变更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简易评估法)2.2.1分值构成(总分**0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诚信评价得分(C)权重:**.**%(5%-**%)。现变更为:2.2.1分值构成(总分**0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诚信评价得分(C)权重:5.**%(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变更内容以此公告更正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琼海市再生水利用工程相关资料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标人:琼海市水务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德海路**8号
联系人(全称):王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致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号环海大厦公寓楼二单元**层**B房
联系人(全称):杨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