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 “标准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 面积 (m 2 )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固定 资产 投资强度 (元/ m 2 ) | 产业类型 | 起始价 (万元) | 报价 增幅 (万元) |
| ** ** WT **4 | 谢岗镇 大厚 村 | ****3.** | 工业用地 (M1一类工业用地) | ** | 2.0≤ R≤ 3.5 |
M≤ ** % | ≥ **** | 其他 制造业 | **** | **0 |
( 一) 1.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2.成交后 ** 日内由 谢岗镇人民政府 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 二 )竞买保证金设定为 **4 万元人民币。
( 三 )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 **2 4 -**-** 0 4 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 **个月 ,宗地建设项目在 **2 6 年 2 月 9 日前开工,在 **2 9 年 2 月 9 日前竣工 ,地块中的工业项目控制指标需符合 自然资发〔****〕**号文 件的要求。
( 四 ) 地 块的建设环保标准必须符合《关于谢岗镇 申请设定 **2 4 年0 0 4 地块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 的要求 。
( 五 ) 该宗地为谢岗镇银湖现代化产业园区内工业安置房地块,竞得人须将 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的工业厂房 无偿移交给谢岗镇人民政府,并办理不动产权证到谢岗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名下,办证过程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按规定需缴纳的有关费用均由 竞得人 承担;配建的工业厂房建筑面积包含在本宗地的计容总建筑面积范围内,交付标准等相关要求按照《 配建物业建设移交监管协议 》执行,建成后配建以外剩余的工业厂房由镇政府指定征收对象进行安置,相关要求按照《开发建设协议书》执行。(由谢岗镇人民政府监管)
( 六 ) 该宗地内不允许配建宿舍。(由谢岗镇人民政府监管)
(七) 该宗地 项目建成后 允许竞得人按《关于加快推动城中村改造、现代化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申请工业生产用房 分割 转让,工业生产用房最高分割转让比例为 **0%,具体需符合东莞市工业生产用房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
( 八 ) 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须获得谢岗镇人民政府同意, 转让后的受让人须继续履行《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 、 《配建物业建设移交监管协议》及《开发建设协议书》的相关条款 (含补充条款) 。(由谢岗镇人民政府监管)
(九)竞得方须与谢岗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由谢岗镇人民政府监管)
(十)该地块项目应当按照东莞市现行的绿色建筑标准和装配式建筑有关要求进行建设。(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十一)竞得人在宗地成交后 3 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先与谢岗镇人民政府签订《配建物业建设移交监管协议》及《开发建设协议书》(由东莞市谢岗镇人民政府监管),再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 申请 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 只接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企业 法人单独申请 ;(二) 竞买申请人所运营的项目必须为“东莞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东莞市重大项目(含重大预备项目)等, 但 竞买 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除外: ① 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 ② 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 上述条件由东莞市谢岗镇 人民政府协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定) 。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 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 5 年 1 月 8 日 ** 时整, 网上 报价期限 为: **2 4 年 ** 月 ** 日 9 :** 至 **2 5 年 1 月 ** 日 ** :**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 成交价款付款期为 ** 日,分1期支付, 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 ** 日内付清所有成交价款 (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 。除所有成交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 5 WT **4 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 ** 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定金按成交价款的**%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8号测绘大厦
联系人: 袁小姐 联系电话:**** ****
(二)谢岗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东莞市谢岗镇广场中路1号
联系人: 谢 先生 联系电话:********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 2 4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