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JY**JX******** |
| 项目名称: | 永丰县食品公司停车场5年经营权网络竞价拍租 |
| 标的名称: | 永丰县食品公司停车场5年经营权网络竞价拍租,挂牌价**4,**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 所在地区: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 | | 经济类型: | | 所属行业: | | 注册资本: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工人数:人,其中,在编:人,在岗:人,需安置:人。 | |
| 资产状况: | |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 | 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它资产:万元 | | 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 |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永丰县食品公司停车场是该公司争取上级支持,为盘活闲置低效的老办公楼、老屠宰场等老旧资产而改建的临时停车场,位于永丰县城老城区,东临电信局及宿舍、南临大园东路、西临大园北路、北临崇文东大道,占地面积约1.8万平方米,标的具体面积、规划以现状为准。机动车停车位**个(依现状为准),规划设立新能源充电桩1-3个,并提供一间保安、设备房,基础设备、设施已基本安装好,竞得标的及签订租赁合同后即可开始运营,租金按年缴纳。5年租金起拍价:**.**万元(年租金:****0元),竞买保证金:3.5万元。签订合同时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1万元整。 |
| 重要信息披露: | 特别提示: 1、租赁期限:从****年1月1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按时缴纳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租赁期间停车场地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和绿化看护由承租方负责,并服从相关部门的监管。 2、成交后,承租方必须按委托方公示的永丰县食品公司停车场收费标准(详见附件)合法合规运营,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行全部承担经营亏损风险。租赁期间,出租方安装的停车场车牌自动识别收费系统及其他所有设施设备,其维护维修及更换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有更改停车场用途、私搭乱建、摆摊设点等改变停车场用途行为,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承租方不得损毁、拆卸、变卖现有建筑及设备,如因承租方造成的损坏,由承租方负责维修、赔偿。委托方规划设立新能源充电桩1-3个,承租方仅收取停车位费,不收取场地租赁费(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否则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担。承租方作为停车场的安全主体责任人,应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在租赁期间,如停车场内发生火灾、爆炸、触电、煤气中毒等任何安全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含给第三人及产权所有人造成的损失)。 4、成交后,为有效管理、运营好停车场,承租方需完善、添加监控系统(摄像头)及标志牌,系统存储时间不低于**天,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后,承租方经营期间在该停车场添置的设施、设备等不可移动资产均不得拆除,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公司不给予承租方任何作价补偿且不得人为损毁。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2、具有良好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查询记录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当日。 3、不接受联合体经营商竞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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