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TJ******8 |
|---|---|
| 项目名称 | 浙江宁波象山高塘加油点资产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销售分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4.**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主要资产为固定资产(建筑物类、设备类)、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 建(构)筑物类:委估房屋建筑物共1项,为办公楼,坐落于鹤浦镇前龙头村,证载建筑面积**7.**平方米,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公楼总层数为二层,混合结构,建成于****年,外墙为涂料,室内为一般装修,地面为地砖,顶棚及内墙面均为涂料刷白。委估构筑物包括地坪、围墙、油罐基础等共计9项。 设备类:为机器设备,共计**台(套),主要为工艺管道、柴油发电机组、油罐、趸船等,安装在象山高塘加油点内。截至评估基准日,该加油站已停止营业,以上设备均为闲置状态。 土地使用权:委估宗地共1宗,位于鹤浦镇前渔村前龙头,东至道路、前龙头村,其他三面临港口水面,土地使用权面积**3.**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类(用途)为商业用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海域使用权:委估海域使用权共1宗,位于象山县鹤浦镇前龙头村,项目名称成品油供油码头,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港口用海,宗海面积0.****公顷,用海方式为港池、蓄水等、透水构筑物,已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