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S**************VH |
|---|---|
| 项目名称 | 榕江县财政局2台退役公务车辆及**8.5公斤锑矿石网络竞价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榕江县财政局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6,**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7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拍卖车辆以实物现状现样为准,本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不负责本起标的车辆的质量及安全性能问题,拍卖成交移交车辆的违章、年检、过户、保险、单证补还过程中涉及搬运及搬运过程产生的安全和相关税费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承担。5、本次项目采用公开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拍卖,竞价方式采用增价竞拍方式进行,整体竞拍以底价为起拍价,竞价幅度:**0元/次及其整倍数,由低到高公开竞价,出价最高者为买受人。公示期满三天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款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当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后,公示期满如不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的,视为违约,所交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6、车辆过户时间为**天,竞买成功并缴纳成交尾款后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已经交付视为所有权转移并发生法律效力,过户完毕后方可给予退还保证金,逾期过户则保证金不退,以签字之日起计时为准〈注:违约,逾期不过户的,每天扣除保证金的5%的违约金,原车主单位有权注销该车户籍)。7、锑矿石竞价完成后由榕江县财政局安排专人协助买受人提取标的物,标的物提取完毕后方可给予退还拍卖保证金,若逾期未提取标的物的,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除自行承担标的的存放风险外,还需承担存放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买受人运输过程中搬运、装卸、国家税费、工伤保险、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存放风险。7、竞买人应于****年**月**日下午**:** 时前登录网站作好出价准备,错过视为放弃此次竞拍。请竞买人务必按照附件《黔东南州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操作。详细阅读竞价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