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原公告及文件进行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1、将原公告及文件内容“九、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更正为“九、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2、将原文件第五章技术参数内容“▲**、具有便于携带的结构特色,以方便现场设备移动与维护。”更正为“**、具有便于携带的结构特色,以方便现场设备移动与维护。”
3、将原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项“2、缴纳截止时间:****年**月6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限缴纳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更正为“2、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限缴纳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4、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