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森工翠峦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林场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总承包(设计、施工、 设备 )
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澄清内容1:施工负责人(可兼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可兼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
设计项目班子人员最低要求:项目设计班子成员具备 相关专业 中级以上职称证。
人员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年9月至今)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澄清内容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 3 日**:**至****年**月1 2 日 ** :**。
其他内容不变
注: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未仔细阅读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等其他原因,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地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
联 系 人:孙东磊
电 话:**********6
招 标 人:伊春森工翠峦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
联 系 人:魏宏海
电 话:**********7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中恒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海路 **号澜悦东方一期1栋单元**层**号
联 系 人: 朱建立
电 话: **********7
邮 箱: ****